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条例(试行)
日期:2012-09-21 14:52:50  发布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量:2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关键,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为使我系在课程教学、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等方面迈向新台阶、把教学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我系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章 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坚持优化课程体系和提高课程建设质量相结合的原则。我系课程建设分精品课程、重点课程、合格课程三级,我们的任务是在现有建设水平的基础上确保“合格”,争创“重点”,突出“精品”,融素质教育与业务培养为一体、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为一体、教学与科研为一体。

第三条:按照“重视基础、反映现代、趋向前沿、综合交叉”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学生受益面广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程以及具有特色专业的专业课程;采取精品课程建设、重点课程建设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精品课程建设关键在名师。系通过培养、引进名师,逐步形成名师带领下的精品课程建设体系。

第三章 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系成立课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以及相关专家、资深教授等组成。课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系课程建设(精品课程和重点课程)的总体规划,审批课程建设的立项、上报、年度检查与验收工作。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建设期限为三年。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1015日。

第四章 课程建设负责人资格与职责

第六条: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或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精品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全面负责该课程的建设(负责精品建设课程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项目经费的正确支出等)。

第七条:重点课程建设的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副主任担任。重点课程建设的负责人,全面负责该课程的建设(负责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建设方案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与落实、项目经费的正确支出等)。

第五章 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精品课程的基本要求

1、精品课程要有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主讲。通过精品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学术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的师资队伍;教授和博士比例≥25%,副教授和硕士比例≥40%;教授上课比例≥20%,副教授上课比例≥35% ;且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要有一个革新的教学大纲,该教学大纲不是章节内容的堆砌,而是本门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不只是讲授大纲,还应是指导学生自学的纲要。教学大纲除了对本课程的基本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外,还应根据学科的发展加以更新,提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造能力的措施,阐明本课程与有关课程间的联系,充分体现优化课内、强化课外、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并提出相应措施和方法。

3、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要求改变过去传统的单纯在课堂上进行灌输知识的教学方法,认真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学。精品课程要有一套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师都要应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

4、精品课程要求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达到带动其它课程建设的目的。

5、精品课程教材应具有系列化的优秀教材。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例如,编写或介绍一些参考书、实验指导书、外文读物等。此外,特别强调要指导学生查阅文献、阅读大量与课程教学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以培养学生掌握学科最新发展动态和开拓知识的能力。

6、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有实践性教学的课程)。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7、要有一套科学的考核方法。考核对学生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考核不仅是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而且还推动学生的学习向最佳方向发展,同时也是对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可以促进教学工作的改善。考核的重点,除了“三基”内容外要着重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的方式可以是闭卷、开卷、机试、考查或写小论文,通过全程考核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

8、以《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通过评议、论证、项目组的答辩,进行评分,达到90分以上。

第九条:重点课程的基本要求

1、要有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主讲,要通过重点课程建设逐步形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师梯队,教授和博士比例≥15%,副教授和硕士比例≥40%;教授上课比例≥10%,副教授上课比例≥35% ;要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

2、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重点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重点课程的教学内容要比较先进,要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有高水平的教学大纲、完备的教学日历和教学辅助资料(包括教案,习题集、库、课件等资料),选用先进的教材并指定有合适的教学参考书。

3、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思想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要求改变过去传统的单纯在课堂上进行灌输知识的教学方法,认真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学。重点课程要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要尽可能应用现代化的教学设备。

4、重点课程要求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要尽可能上网并免费开放,鼓励将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上网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5、重点课程教材应选用优秀教材。重点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例如,编写或介绍一些参考书、实验指导书、外文读物等。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有实践性教学的课程)。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重点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6、要有科学的考试方法。考试对学生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考试不仅是评价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而且还推动学生的学习向最佳方向发展,同时也是对教学效果的信息反馈,可以促进教学工作的改善。考核的重点,除了“三基”内容外要适当考核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以《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通过评议、论证、项目组的答辩,进行评分,达到85分以上。

第十条:合格课程的基本要求

有符合本课程教学目标的教学大纲,选用合适的教材。教学日历、教案要齐全,在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成果,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安排较合理,有实践教学的课程应具备实验条件。以《黄淮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进行评分,达到60分以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黄淮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2、黄淮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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