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方案
日期:2019-06-30 17:28:31  发布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量:1113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工作,充分调动科技特派员在扶贫一线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科技特派员深入贫困地区助力脱贫攻坚。

二、考核时间

20196月下旬至7月上旬。

三、考核对象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包括2018年度省派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才),市派和县派科技特派员。

(二)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四、考核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成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科技局会同财政、人社、扶贫等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管理人员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内容

(一)对个人科技特派员重点从服务次数、服务时间、开展技术培训、解决技术问题、服务成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考核。

(二)对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重点从服务支撑签约县相关产业发展、约定任务完成情况、服务成效、签约县满意度等方面考核。

(三)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重点从与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对接情况、对县级科技特派员服务队的编组指导、对科技特派员管理和服务的质量,科技特派员服务队或成员解决的关键问题数量和质量,培训开展情况,制作并张贴贫困村联系牌等方面考核。

六、考核程序

(一)个人科技特派员考核

1、个人科技特派员填写《科技特派员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附件1),经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

2.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社、扶贫等有关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结合此前收集的科技服务记录单以及平时了解的情况,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价,同时征求重点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如实填写到每位科技特派员的绩效情况表中。

3.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社、扶贫等有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或管理人员成立考核小组,对科技特派员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计分(填写附件2),并将考核结果统计汇总后(附件7报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4. 由市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

(二)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考核程序

1、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填写《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年度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表》(附件3),根据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自评打分(附件4),连同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经派出单位(工作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受援县科技主管部门。

2、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人社、扶贫等部门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询问服务对象等方式,结合此前收集的科技服务记录单情况以及平时了解的情况,对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的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核查和评价,同时征求重点服务对象对科技服务的评价,如实填写到绩效情况表中,并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

3、市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评价指标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各县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打分

(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程序

1. 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填写《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年度工作绩效情况表》(附件5),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根据科技服务绩效情况进行自评打分(附件6),连同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报送至市科技局。

2、市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评价指标和提供的证明材料,对各县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打分

七、考核等次

考核得分85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档次,优秀档次的比例应控制在参加考核总数的20%以内;75分及以上但低于85分可评为良好档次;60分及以上但低于75分可评为合格档次;低于60分评为不合格。

八、工作要求

(一)请各考核主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做好考核工作,认真审核考核材料和结果,严格按照要求确定考核结果。

(二)各县科工信局于71日前将个人科技特派员、省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考核材料纸质版1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农业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kjjz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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