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黄淮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应对突发事件预案。突发事件是指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突然发生的、意料之外的并造成了一定后果的事件,如群体事件、突发疾病、打架斗殴、火灾、食物中毒等。
一、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和反馈渠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1、成立我院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
组 长:耿红琴 姚汝贤
副组长:魏雪峰 王 伟 刘 芳 张得生
成 员:郝建华 张 飞 李胡勇 (各班主任)
2、建立健全值班工作组织制度,保证通信的畅通。
3、由辅导员、院学生会干部组成的检查小组,定期进行查寝工作,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上报。
4、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发现本院或校区内有影响的事件,要及时上报辅导员及值班的老师和领导。
二、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努力做好预防工作。
1、加强思想教育与沟通,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的情绪,以积极的心态应对突发事件。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板报、座谈、传单等形式向同学们宣传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法。
3、在组织室内聚会和大型集体活动时,应把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对同学们负责。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努力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4、遵守学校各种规定,配合学校工作。
三、定期召开小组成员会议,针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有效可行的工作计划。
1、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2、敏感日前,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有关工作。
四、现场处置
1、维护现场秩序,避免事态扩展。
当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成员接到保卫处或学生、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报告突发事件后,立即通知各工作组成员迅速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组成员报告事件进展情况。
2、对突发事件的重伤病学生在履行通报程序的同时,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诊治,危急重病学生由辅导员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或其近亲属,同时相关工作组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学生救治的有关事项。
3、对可预见的或已发生的学生突发事件,工作组进行现场指挥,危及人员伤亡的,先立即组织疏散人员,及时制止事态的扩大,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合法调查取证,组织保护现场,情况紧急可与校外公安、消防、医疗、防疫等部门联系,取得紧急支援。
4、院领导和有关辅导员应及时赶赴现场,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并在其工作职权范围内采取应急措施尽力把事件的影响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五、后续工作
1、若涉及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的有关事件材料,由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决定后,报党委办公室。
2、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完毕,院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组应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学校党委工作部、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和保卫处。
3、在处理学生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和教职工,院将视其表现予以表彰和奖励。
4、在学生突发事件中,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学院将按有关规定报送学校,由学校按有关法律程序移交相关机关处理。
5、突发事件发生引起社会和新闻单位关注时,由学校宣传组统一负责对外解释,其他工作组人员未经学校授权,不得擅自表态。
六、报案方式
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人或知情者应立即向以下任何组织报告:院办公室、学生处、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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