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及管理条例(试行)
日期:2012-09-21 14:54:11  发布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量:197

第一章 日常工作

第一条:机构

  任:耿红琴 

副主任:姚汝贤  魏雪峰

  员:刘若慧 汪        

办公室主任:张飞

第二条:分组

1.         第一组:刘若慧负责;

2.         第二组:汪洋负责;

3.         第三组:傅丰负责

4.         第四组:孙利负责。

第三条:工作职责

1.  根据信息工程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和确定的教学督导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每学期完成一定数量的听课任务,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课堂教学评价表》;    

2.    根据系里的统一安排,参加有关教学工作的评价活动,通过深入教学一线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价和沟通”,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3.    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建设、教风、学风建设及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和检查,撰写调研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信息工程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提供决策依据;    

4.    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理论的研究与学习,每人每学期提交一篇教学工作研究论文;    

5.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教学秩序检查与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按要求参加系里组织的其它教学活动。

第二章 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

第四条:分组

1.         第一组:魏雪峰负责;

2.         第二组:傅丰负责;

3.         第三组:孙利负责。

第五条:工作职责

1.         专业建设申报;

2.         专业建设按学校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建设,第一小组负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第二小组负责“软件工程”,第三小组负责“软件工程”。每年要有一个自评报告。

3.         监督课程建设的全过程,并协助课程负责人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4.         每年925日前,各小组在认真学习学校专业建设指标体系和课程建设体系的基础上,写出本年度工作计划,提交教学秘书处备案。

5.         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核发:0 点击数:197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黄淮学院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所有
电话:0396-2853011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