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确定2023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日期:2023-11-09 08:13:40 发布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量:116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的要求,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党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关于实行“双推双评三全程”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经党员、群众评议和支部委员会研究,将袁贺文等30名学生、洪韬1名教师列为发展对象人选。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96-2853187,0396-2853010
公示期内,凡对确定以上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一号楼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533办公室反映。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