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院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全国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省级科学院之一,也是省政府与中科院共建单位、全国科学院联盟成员单位和省院合作的依托基地。院系统共有16家二级机构,其中,公益性科研机构3家、改制科研机构9家、国有全资企业3家及国有控股企业1家。作为河南省唯一的省属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河南省科学院在生物工程与药物技术、新能源技术、化学化工技术、新材料技术、电子信息技术、冶金与建材技术、同位素利用技术、食品安全技术、遥感与GIS技术等研究领域具有比较优势。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人事、科研、财务和纪检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教育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单位发展需要,招聘5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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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资格和条件(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要求(2020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凭据相关证明进行报名)。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工作程序(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科学院(网址http://www.hnskxy.com/)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至2020年6月3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3日至2020年6月9日。报名人员据实填写《河南省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附件2),将上述表格电子版、相关证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以设岗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在规定时间内发至设岗单位工作邮箱。
注:国外学历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审查应聘资格。由招聘工作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年龄、学历等情况进行审定,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我院网站和各设岗单位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省科学院人事教育处(咨询电话:0371-65722680)或招聘单位联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科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理论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与工作能力。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不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统一发送的通知邮件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心理素质状况、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及排名。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河南省科学院网站进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区,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成绩的计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河南省科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过规定人数比例时,则对成绩并列者进行面试加试确定最终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的有关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各设岗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分别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各设岗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监督
监督电话:0371-65956905(省纪委监委驻科技厅纪检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5727282(省科学院直属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