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信息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日期:2018-11-26 17:52:11  发布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量:662

各班级、工作室:
  为深化推进三个聚焦,认真开展孵化工程。进一步探索巩固我院以问题和项目为核心的第二课堂实践教学模式,推动我院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信息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申请原则及范围
  (一)申请原则
  团队申请、专家评审、分级立项、择优资助、成果结项。
  (二)申请人范围
  凡我院非毕业年级在校生均可申请。
  (三)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科技创新和创新创业两类。科技创新类项目要突出技术创新与应用价值。创新创业类项目要突出技术创新、创意和创业。

2、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一)申报时间:20181210——1225日为申报阶段。各团队按照所申报项目类别认真填写《信息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习委员,由学习委员统一提交至郑来文博士(办公室1#511,电话15239697326)。

(二)立项评审时间:20181226——1230为学院评审阶段。各项目主持人采取PPT形式汇报项目立项情况并进行现场答辩,汇报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中期检查及结项时间:20194月份组织中期检查;20196月组织项目结题验收。中期检查时需提交中期进度报告表。

3、其他要求

(一)各班级、各工作室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引导并指导学生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求各工作室学生都要积极参与,不参与者原则上不能继续留在工作室。

(二)根据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三、四年级学生,之前须参与一项科研项目并结项;获得一次,再次申请的学生,须重新按要求进行科研立项并结项。

(三)科技创新类项目成员控制在3人以下(含主持人),创新创业类项目成员控制在5人以下(含主持人),每个学生不得主持两项,最多可以参与两项。无特殊情况中间不能进行人员调整。

(四)研究过程有序,质量较高的项目推荐申报校级立项。支持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专利申请。

(五)研究过程松散,研究成果较差或不能按期结项的项目,项目成员在学年综合素质评定中,按照“科学分化素质”每人扣10分。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科技创新类)

附件22018-2019学年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书(创新创业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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