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文明宿舍”、“党员模范宿舍”的通知
日期:2012-11-16 17:40:05 发布人: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浏览量:162
一、活动主题:建文明寝室 展青春风采
二、参评对象:信息工程学院所有学生宿舍。
三、活动时间:2012年1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四、“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1、按照院宿管委对班级宿舍每周检查结果排名分配名额。
2、班级根据所分配名额进行推荐。
3、院宿管委对所推荐宿舍进行复查,并最终确定名单。
4、具体推荐时间和名额另行通知。
五、“党员模范宿舍”评选办法:
1、“党员宿舍”参评基础分为100分,活动期间日常检查最终得分低于80分的不得参评。
2、寝室成员本学期受过院级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不得参评。
3、加分细则:
寝室成员本学期参加活动或比赛,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3、2分;校(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5、3分;校级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10、8分。
寝室成员先进事迹被校(市)级、省级媒体报道分别加5、10分。
4、院宿管委对排名靠前的寝室进行复查,并最终确定名单。
六、奖励和处罚
1、所有获奖的宿舍成员每人在综合素质测评“思想道德素质”项目中加2分,寝室作为校级“文明宿舍”的推荐对象。
2、所有获奖的宿舍成员作为校级“文明学生”的推荐对象。
3、所有获奖的宿舍成员在其它评先评优、评奖评助、组织发展中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4、院宿管委每周评定最差宿舍,并采集相片进行集中曝光(曝光时注明班级、姓名)。
5、“党员宿舍”日常检查基础分在60-80分者,宿舍成员在综合素质测评“思想道德素质”项目中每人扣5分;低于60分者每人扣10分,预备党员延期半年转正,正式党员写出3000字以上自我批评。